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阶段
首先,要保证两份申请的申请人完全相同。如果是企业有多个子公司,在申请时一定要注意,申请人栏中填写是的申请人必须名称完全相同。
同时,也要多注意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中存在的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并不是发明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要一样,它们也可以不同,但是要保证至少存在一项相同的权利要求。
另外也需要在两份请求书中分别作出说明。需要在请求书中必须勾选(发明第21栏,实用新型第18栏)。如果没有进行勾选,两个专利申请之间无法产生联系,就不是“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后续不能通过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来获得发明授权,只能选择修改发明。
2、发明答复阶段
是否只能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以获得发明授权?当然不是,如果专利申请想要获得两件专利权,即可选择修改发明,使得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而不用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
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以获得发明授权的首要条件就是确保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如果是在答复发明时,发现实用新型专利权因未交年费而视为放弃且已经过了可以恢复权利的期限,这种情况下,实用新型已经进入公知领域,就只能通过修改发明来获得发明授权,但得到授权保护的范围就会变小,不利于技术的保护。
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权与发明专利权要紧密衔接,所以实用新型专利权必须维持到发明的授权日。但答复审查意见到发明授权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此时专利申请人如果想要维持实用新型专利权,就要正常缴纳年费。
如果专利申请人要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一定要多注意以上说到的问题,另外一定要牢记:即便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但同样的发明创造只授予一项专利权,所以在授予发明专利权之前,专利申请人需要放弃先获得的使用新型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