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技术含量高,稳定性强,是许多高科技公司申请专利的首选。 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在6-8个月内被授予,而发明则至少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 那么,为什么发明专利的授予时间比实用新型专利更长?
1、审查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审查程序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仅需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发现与专利法的规定不符,将发出授权通知; 发明专利必须经过初步审查后才能进行实质审查,与实用新型专利相比,审查程序需要更多。 因为审查周期比实用新型要长。
2、检索所需的时间
在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的过程中,专利局的审查员必须根据技术解决方案来检索比较文件。 该搜索在全球范围内进行。 职员不仅需要检查申请文件,而且还要与检索到的每个比较文件进行比较,以判断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创造力。 因此,需要更长的检查时间。
3、需要交换审查意见
在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将根据检索到的比较文件对专利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后,需要修改文件或表达意见。 通常,第一条评论意见的响应时间为4个月,第二条评论意见后的响应时间为2个月。 双方之间的交互过程可能会多次发生,并且需要一定的时间。
由于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包括实质审查,因此授予时间比实用新型的授予时间长得多。 因此,申请人可以考虑使用专利优先权审查程序来加快专利的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