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比较常见的一个交易行为,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组合商标,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因其独特性和辨识度,在商标市场上颇受欢迎。本篇文章我们将为大家介绍组合商标转让麻烦吗?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若是对组合商标转让感兴趣,不妨一起来看看!
组合商标转让其实并不麻烦,只要大家根据相应的流程将商标进行转让,其实也是很顺畅的。
1.确定转让意向:商标转让双方需明确转让意向,并就转让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事项达成一致。
2.签订转让协议:在达成初步意向后,双方应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提交转让申请:商标转让双方需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商标证书等。
4.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在收到转让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实质审查则是对商标转让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核准转让并公告:如果转让申请符合规定,商标局将核准转让并予以公告。公告期内,任何人均可对转让提出异议。
6.颁发新的商标证书: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将颁发新的商标证书给受让方,完成整个转让流程。
组合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其他注意事项。
由此可见,组合商标转让并不麻烦,只要双方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就可以顺利完成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