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专利申请时,有时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专利申请被撤回,这是申请人与专利权人都不愿看到的情况,那么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有哪些原因呢?面对撤回要如何进行补救呢?
一、专利申请视为撤回的原因
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
(1)未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未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未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4)未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原因:
(1)未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补救方法
如果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不要急着想专利局陈述意见,要先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以免错过了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
如果申请人认为不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也需要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再向专利局陈述意见。如果是专利局出现失误,会直接退还恢复费。
另外也要提醒大家,专利申请人要多注意维持费的缴纳时间,由于维持费存在滞纳期,如果是因为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以及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情况,那么该专利申请是不能予以恢复的。